10000、30000、50000Ω·cm10种,且都应经电导率仪核准,出接近于1500、 3000、10000、50000Ω·cm这4种。 4.5整组实验方式 4.5.1实验前应将试品按现实工况组装成整体,且应毗连巩固。 4.5.2每次实验冲水时间不得少于5min。 5检验划定规矩 5.1型式检验 5.1.1工场在产物试制定型及正常生产时间达一年或中断生产达半年后再恢复生 产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5.1.2在生产中,对产物结构、原材料及加工工艺有较年夜改变,影响工具整体使 用性能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5.1.3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尺度划定的水枪、引水管、水泵、储水容器、水 电阻率丈仪等工具部件及整体使用性能的全数检验项目,检验成效应合适本 尺度技术要求。 5.2出厂检验 5.2.1水枪、引水管、水泵的出厂检验,可按现实工况组装成整体落后行使用性 能的检验,其成效应合适3.6条要求。 5.2.2储水容器和水电阻率丈仪出厂检验,应按4.3条和4.4条划定进行,其 成效应合适3.4条和3.5条技术要求。 5.3产物检验可采用抽样检验。次抽样3套,经检验若有1套不及格应加倍 抽样作第二次检验;如再有不及格,该批产物作报废。 6标志、运输包装 6.1标志 标志刻印须较着持久,其内容为: a.制造厂名、商标、工签字称; b.型号、规格、性能、等技术参数; c.制造年、月; d.使用电压品级范围。 6.2运输包装 6.2.1引水管、水枪等尽缘工具运用塑料某人造革袋封装后再装进木箱内。 6.2.2水泵运用防雨木箱包装,箱板厚度不小于12mm,且应使水泵紧固在箱中。 6.2.3水电阻率丈仪运用泡沫塑料用盒封装。如随水泵等工具一并装运时, 应固定在木箱内。 6.2.4产物托运应在包装箱外注有防潮、防压等标志。 6.2.5包装箱内必需附有产物装箱单及及格证。 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尺度由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能源部提出。 本尺度由全国带电作尺度化技术委员会回口。 本尺度由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负责起草。 本尺度主要起草人孙鑫茂、刘新平、徐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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