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行尺度 电力系统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规程 ZBM00001—89 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能源部1989-12-20核准1990-06-01实施 1总则 1.1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用通讯网。 1.2无线电通讯是电力系统通讯的组成部门,是保证电网平安,经济运行及实现电网调 度自动化和治理现代化的技术手段。 1.3本规程所指的无线电通讯(包括固定营和移动营)是由中心台、中继台、分台、便携 台等组成,工作在27~1000MHz频段内的区域性通讯。 1.4各级电力部门可凭据电力调剂、生产指挥、线路作、紧急抢险等需要,因地制宜设置 规模分歧的无线电通讯网。 组建无线电通讯网要经过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并向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申报有关 手续。 1.5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1.5.1明确各级电力部门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的职责分工; 1.5.2明确无线电通讯系统的运行尺度和装备电气性能尺度; 1.5.3增强运行技术治理,保证通讯; 1.5.4增强维护,迅速、准确地破除电路与装备故障,确保通讯通顺; 1.5.5保障人身、装备平安,严守通讯保密制度。 2治理职责 2.1各级电力部门对无线电通讯必需增强向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 任制并设置职人员负责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工作。 2.2国家电力部门电力调剂通讯局职责: 2.2.1负责电力部门无线电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协调跨年夜区、跨省无线电通讯治理营; 2.2.2会同国家电力部门科学技术单元制定本系统无线电通讯技术成长政策,开发推行新技 术并组织经验交流; 2.2.3审核各电治理局(省电力局)无线电通讯进进电力用通讯网的计划、设计、进网的 接口技术尺度和方案; 2.2.4制定本部门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规程和规章制度。 2.3电治理局(省电力局)通讯治理部门职责: 2.3.1贯彻执行上级发表的通讯治理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管(省)局内无线电通讯运行 治理细则,监视检查下属单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3.2组织编制管(省)局内无线电通讯成长计划,审查组网可行性论证陈述与工程设计; 2.3.3配合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做好本治理工作; 2.3.4领会管(省)局内无线电通讯装备运行情况,组织对通讯事故的查询拜访分析,制定改良措 施; 2.3.5统计、审查管(省)局内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报表,并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实时填报; 2.3.6推行新技术,组织技术培训。 2.4地(市)局通讯部门职责: 2.4.1贯彻执行上级发表的通讯治理规程和规章制度,制定当地区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细则 并组织实施; 2.4.2掌控无线电通讯装备运行状态,定期测试、检修,实时破除故障,使电路、装备合适 规程尺度,确保通讯通顺; 2.4.3按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的有关划定,做好当地区各项无线电通讯营工作; 2.4.4编制本单元无线电通讯成长计划,加入本单元无线电通讯组网可行性论证和工程设计; 2.4.5统计、分析当地区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报表,并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实时填报; 2.4.6对装备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2.4.7对县局无线电通讯工作进行监视检查、技术指导。 2.5县局通讯部门职责: 2.5.1认真执行上级发表的通讯治理规程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元无线电通讯现场运行治理 细则; 2.5.2编制本县无线电通讯成长计划,提出无线电通讯组网可行性论证陈述和设计方案; 2.5.3严酷按计划进行电路、装备测试及检修等工作,迅速破除装备故障,连结通讯电路畅 通; 2.5.4认真填写各类运行、测试记实和统计报表,并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实时上报。 3技术治理 3.1电路治理 3.1.1新建、改建、扩建及年夜修无线电通讯电路均需按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的有关划定进 行; 3.1.2正式运行的无线电通讯电路要有计划地进行检修(或停运),并经有关通讯治理部门批 准后执行。 3.2装备治理 3.2.1无线电通讯装备由各运行治理单元按管辖范围实行分级治理; 3.2.2各级电力部门应对各类无线电通讯装备制定使用保管细则,严酷执行装备发放使用制 度,明确责保管人员。对所有保管人员均应注册挂号; 3.2.3无线电通讯装备保管人员要妥帖保管并维护好装备,连结装备完整无损; 3.2.4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任何人员都不得改变装备的工作频率、发射功率、天线高度和设 备使用法式; 3.2.5无线电通讯装备的购置、挑唆、撤除、报废均应合适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的有关规 定,并报主管部门核准; 3.2.6地(市)局通讯部门可凭据所属县局无线电通讯装备的状态,设置技术维修中心站,为 县局的无线电通讯装备提供测试、维修和技术培训服务。 3.3资料治理 3.3.1中心台(站)应备用下列规程、制度: a.原电力部颁《电力工技术治理律例》(试行),电力出书社,1980年; b.原水电部颁《电平安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门》水利电力出书社,1978年; c.原水电部颁SD227—87《电力系统通讯治理规程》(试行),水利电力出书社; d.能源部颁《电力系统通讯调剂治理条例》(试行),水利电力出书社,1989年; e.国家行尺度ZBM00001—89《电力系统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规程》,水利电力出书 社,1990年; f.上级电力部门及本单元无线电通讯运行治理现场规章、细则及有关制度; g.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发表的有关划定,细则及文件。 3.3.2中心台(站)应备有下列图纸、资料: a.无线电通讯系统网络图; b.网内无线电通讯装备说明书、原理图; c.网内各站天线高度、增益、方位角及馈线长度; d.分台、便携台等装备发放保管记实; e.装备出厂、验收测试记实; f.机房内装备供电方式和布线图; g.本站使用仪器、仪表说明书。 3.3.3各台(站)应有以下记实: a.装备安装、调试、检修、改良、维修记实; b.装备缺陷及处置分析记实; c.备品、配件、工具、材料消耗记实; d.运行日志,定期检查测试记实。 3.3.4各台(站)的图纸、说明书及有关记实必需准确齐全、合适现实并由人妥帖保管,带 离保留现场必需打点借阅手续。 3.4平安治理 3.4.1新装备投运前必需确认电源供电电压;车载台还应注重汽车电池搭铁极性; 3.4.2无线电通讯装备未接天线或等效负载不得开机; 3.4.3无线电通讯装备必需接纳防雷措施并合适1979年水利电力出书社出书的SDJ7-79《电 力装备过电压庇护设计技术规程》的有关划定; 3.4.4在天线杆塔上工作,必需遵照《电平安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门》的有关划定。 4治理 4.1无线电通讯运行主要技术指标 4.1.1无线电通讯话音以信噪比暗示,在无线通讯时,信噪比不小于20dB;无线电通讯 需进进用通讯网时,信噪比不小于25dB。 4.1.2移动通讯系统笼盖范围内可通率: 一般地域不小于80;地形复杂地域不小于60。 4.1.3固定通讯可用性不小于95。 各项装备均需有人维护治理,按时测试,实时破除故障并完成各项记实。 6.1.3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a.值班人员监视装备运行状态,连结通讯通顺; b.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其它有关记实; c.交接班要准时、峻厉、认真、前后跟尾、手续清晰、责任明确; d.连结机房、装备整洁。 6.1.4保密制度: a.严酷遵照当地无线电治理委员会及本单元无线电向导部门的有关保密划定和要求; b.在未加保密处置的无线电话中严禁讲各类保密事项; c.非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本单元用无线电话; d.无线电通讯装备严禁挪作它用,严酷保管制度,避免丢失。 7维护检修 定期对运行的无线电通讯装备进行测试、调整和维修是提高通讯、连结电路、装备 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依照检修性可分为计划检修和姑且检修。 7.1计划检修内容 7.1.1装备计划检修周期为:固定台每一年1次;车载台、便携台每一年2次。 7.1.2年度计划检修内容、时间放置应经通讯治理部门核准后执行并向装备使用部门公布。 7.1.3装备检修时代要尽哄骗备用装备,连结通讯通顺,并将选呼方式的变更情况实时通 知有关使用部门。 7.2姑且检修内容 7.2.1当无线电通讯装备或使用情况泛起异常,危及装备正常运行而需要姑且维修时,通讯 维修人员应苦守岗位,接纳有用措施维持通讯电路运行并与有关部门连结联系。 7.2.2在姑且维修时,值班人员应注重下列情况,并认真记实。 a.异常情况的起止时间、现象; b.使用情况异常时,通讯电路工作情况及受影响水平; c.姑且维修时所接纳的紧急措施,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及执行情况。 7.3故障处置 7.3.1当无线电通讯电路泛起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实时处置故障电路。有关台、站要相互配 合,分台应接受中心台(站)指挥。 7.3.2为迅速、准确地处置电路故障,各级运行治理单元要不竭总结故障处置经验,制定障 碍处置法式和抢通电路方案。 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尺度由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调剂通讯局提出并回口。 本尺度由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能源部电力调剂通讯局负责起草。 本尺度起草人有谢同生、吴鑫泉、郭宏森、段青青、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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