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集团通过2010-2011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复评
2013年2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对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进行了公示,吕氏化工顺利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复评,连续14年蝉联此项殊荣。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吕氏化工历年来企信誉建设的充分肯定。
2000年3月,吕氏化工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成为胶粘剂行中为数不多的获此殊誉的企。14年来,吕氏化工自觉把国家荣誉作为企动力,时刻不放松企自身的诚信建设,时刻不放弃对消费者的承诺,这种执着的诚信坚持,形成了吕氏企的精神文化,也形成了企在市场上的自觉行为。
2012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机制进行了全面创新,制订了企信用标准体系,全程电子化申报测评,这对企的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吕氏化工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德为本,诚信天下”的企理念,开拓进取,不断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合同信用管理,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自觉做诚实守信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为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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