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站)和变电所举措措施的庇护范围有:发电厂、变电所内与发电、变电生产有关的举措措施,例如在火力发电厂或变电所内的各类专用管道(沟)、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举措措施、避雷针、消防举措措施及附属物;水力发电厂的水库、年夜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年夜坝间的通讯举措措施及附属举措措施等。
(2)电力线路举措措施庇护范围:包括排挤电力导(地)线及线路的杆塔、根蒂根基、拉线、接地装配、避雷针、金具、尽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和导线跨越航道的庇护举措措施、巡线站和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举措措施等。排挤电缆、地下电力电缆、水底电力电缆、电缆管道、电缆地道、电缆沟(桥、井)、电缆联络装配、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及附属举措措施等。 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断路器、隔脱离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配、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附属举措措施等。排挤电力线路庇护区为电力导线边缘向双方外侧延长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一般地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缘延长的距离以下:1一10千伏为5米;35一110千伏为10米;154一33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电力电缆线路庇护区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通常是线路两侧各二海里(海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 两条平行线的范围内水域。(3)有关辅助举措措施的庇护范围:是指与发电举措措施、变电举措措施和电力线路举措措施及有关附属于这些举措措施并起辅助作用的一切电力举措措施,例如调剂所内与电力调剂有关的举措措施,调剂所外各类电力调剂专用举措措施和调剂举措措施的辅助举措措施;水力发电厂水文气象观测举措措施、闸门起降装备;风力发电站的风机、铁塔、塔下的电子箱、联网举措措施;各类紧急抢修专用船舶及停靠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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