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导日前,网上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高”。对准传言,记者采访了传言当事人、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他通知记者:“网上传的‘中国社保缴费高’不是我的原话,有些意思也有误解。” 理论缴费率较名义缴费率要低 对此传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证研讨中心主任郑功成通知记者:“一些区域、许多单位并非按参保者的理论收入而是以其根本薪酬或底薪作为缴费基数,也就是说理论缴费率较名义缴费率要低得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通知记者,社保缴费率是指雇员和雇主交纳各项社会保险总额占小我薪酬的份额。依据劳工安排对148个国家的计算,以养老保险为例,我国雇主缴费率为20%,有20个国家的雇主缴费率大于等于20%;我国小我缴费率是8%,有38个国家的小我缴费率大于等于8%。因而,即便从名义缴费率来说,我国养老保险缴费率也并不是高的,处于中等偏上的区间。 记者一起查阅了银行、OECD(经合安排)有关材料以及劳工安排发布的《社会保证陈述(2010-2011)》发现,中国社保缴费率不是高,但确实处于较高的水平。记者还查阅美国社保局发布的新研讨陈述发现,在173个国家或区域中,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哥伦比亚、捷克、匈牙利、法国、奥地利、荷兰、德国、意大利、波兰、乌克兰等12个国家的社保名义缴费率高于中国。 “但我国社保名义缴费率具有调低的空间。”郑功成指出。 缴费率过高过低都不合理 “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在劳资分责、政府担保的根底之上,必定的缴费决议着必定的保证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费率过低不足以免除参保人的后顾之虑,而费率过高又会直接加剧用人单位与参保人的担负并危害代际公正。例如,从各国理论来看,大都国家的养老保险代替率(指退休后养老金占退休前小我薪酬收入的份额)为40%左右,缴费率以20%左右为宜。”郑功成表明。 学者们表明,所有的社会保证制度都应该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够完成可持续发展。“因而,各国政府都应当理性地考担负均衡、待遇公正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宜奉行保根本的建制方针并将缴费率维持在一个合理区间。”郑功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