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但股权激励还应当与提升上市公司绩相结合,才能够产生更大效果。近期,三一重工(600031)宣布,对2533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共散发约1.78亿份股权。对此,笔者认为,该做法值得推广。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应当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内部竞争势,更重要的是要将激励重点引导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上。
????首先,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要注重中的科研攻关项目的完成。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是员工与上市公司共命运,能够将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但科技人员的股权激励显得更加重要。只有建立与科技攻关项目转换效果相结合的股权激励,才会起到更加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管理非常必要。
????其次,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应与高管任职责任结合起来。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过程中,高管人员承担着重要责任。包括董事在内的高管人员,应当将提升上市公司绩目标作为解禁条件,避免高管不尽责,忽略上市公司绩,造成盲目套现,不利于上市公司的中经营和发展。可以说,只要未达到相应的绩标准,高管人员的解禁时间就要相应延长,直到达到相应的绩标准。
????第三,加强股权激励绩条件的审计。主要应当立足于上市公司分红回报的审计,更重要的是现金回报。只有将分红回报作为评价上市公司绩的基础,就会使上市公司高管做实绩,避免为了套现而粉饰财务报表的情况发生。为此,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必要与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回报,尤其是分红回报等紧密结合起来,这将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后,要充分发现和挖掘上市公司竞争力,保持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为前提推出股权激励。因为以绩增长作为员工的行权条件,还会涉及到市场环境,尤其是相关行政策的外部因素。因此,要实现上市公司的内生性增长,竞争势的提升,产品链的扩展,更重要的是核心技术的攻关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使股权激励发挥重要作用,而避免忽略外部客观因素,通过股权激励后,难以培育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使股权激励效果大打折扣。
????总之,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要立足于保持持续稳定的绩增长为前提,避免在股权激励过程前后的上市公司绩大起大落,尤其是投资者回报的断断续续。当然,推出的股权激励,在未能够完成相应的绩指标的情况下,及时回购注销,也是一种有效办法,从而推动员工的持股责任,增强员工创造更好绩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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