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行交警千米“宝马女”被判2年 缓刑3年被禁止驾车
备受关注的拖行交警千米的“宝马女”18日一审宣判,驾驶宝马轿车拖行执勤交警的刘育红因妨害公务罪,被郑州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同时,法院还对刘育红下发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驾驶机动车辆。
宝马女获刑引网友不满
撒哈拉230:此女有背景,神奇的国度,神奇的郑州,神奇的宝马。
BLUE_熊:擦,未造成较大伤害这样都说得出来,那意思我杀人未遂也可以轻判啦?
秋意也盎然:没考虑情节恶劣吗。看来宝马女有背景。
小宝的帅爸爸:如果缓刑期间表现好的话就不会再做有罪的判决!就是说不会执行2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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