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 A-3 | 规格 | 不定,可 | | | 使用场合 | 小区、商场、超市、游乐园 | 材 | 玻璃钢 | 产地 | 广东 深圳 |
游乐设备新规范 新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是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游乐设施安全规范》 取消了许多滞后条款,也新增了许多要求。主要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 ,对滑行类,比如“过山车”增加了加速度允许值。这是因为当“过山车”从高处向低处下降时,速度很快,加速度很大,为使乘人不受到伤害,加速度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第二,增加了各种载荷,比如风载荷,因为当风力在六级以上时,本身的速度再加上冲击力,乘人有被甩出的可能,是非常危险的,必须停止游乐设施的运转。 第三,对安全系数进行了调整,有所降低。本来一种普通材料能达到安全要求,没有必要用特殊材料。而以前安全系数定得过高,造成了材料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 第四,增加了安全评估和安全分析新要求。 第五,增加了水上游乐设施安全标准 游乐设备安全标准 1. 安全保险措施 游乐设施在空中运行的乘人部分,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险措施。 吊挂乘人部分用的钢丝绳或链条数不得少于两根。与坐席部分的连接,必须考虑一根断开时能够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闭座舱的门,必须设乘人在内部不能开启的两道紧装置或一道带保险的紧装置。非封闭座舱进出口处的拦挡物,也应有带保险的紧装置。 当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时,必须设有自动或手动的紧急停车装置。 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后,应有疏导乘人的措施。 2. 乘人安全束缚装置 当游乐设施运行时,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碰撞或者会被甩出、滑出时,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可采用安全带、安全压杠、挡杆等。 束缚装置:应可靠、,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束缚装置的设计应能防止乘人某个部位被夹伤或压伤,应容易调节,操作方便。 安全带:可单独用于轻微摇摆或升降速度较慢的、没有翻转没有被甩出危险的设施上,使用安全带一般应配备辅助把手。对运动激烈的设施,安全带可作为辅助束缚装置。 安全压杠:游乐设施运行时,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时,必须设置相应型式的安全压杠;安全压杠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紧力,保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定状态。 3.对安全栅栏、台的安全要求 安全栅栏应分别设进、出口,在进口处宜设引导栅栏。台应有防滑措施。 安全栅栏门开启方向应与乘人行进方向一致(特殊情况除外)。为防止关门时对人员的手造成伤害,门边框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应适当,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边运行边上下乘人的游乐设施,乘人部分的进出口不应高于台300 mm。其他游乐设施乘人部分进出口距台的高度,应便于上下。 4. 其他安全要求 游乐设施应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红)、*告标志(黄)、指令标志(蓝)、提示标志(绿)等四种类型。 凡乘客可触及之处,不允许有外露的锐边、尖角、毛刺和危险突出物等。 游乐设施通过的涵洞,其包容面应采用不易脱落的材料,装饰物等应固定牢固。 乘人部分必须标出定员人数,严禁超载运行。 游乐设备分类 游乐设备是经营供游客游玩的机械设施。现在的游乐设备可分为大型游乐设备、中型游乐设备和小型游乐设备三种,具体又分为转马类游乐设备,旋转飞机类游乐设备,轨道火车类游乐设备,水上游乐设备,淘气堡类游乐设备,蹦床秋千类游乐设备,电瓶车类游乐设备,碰碰车类游乐设备,陀螺飞行塔类游乐设备,架空游览车类游乐设备,海盗船类游乐设备,充气城堡类游乐设备和无动力游乐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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