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营改增培训【郑州】2015年房地产、建筑“营改增”过渡期准备及纳管理策略(6月6-7日)
【课程背景】
令人忐忑的建安、房地产企的营改增新政将在2015年实施,营改增本上是有利于降低企收成本,增强企发展能力。但是,企如果没有积极做好准备,将不仅无法降低收成本,还有可能会增加负和加大务风险。建安房地产企集团人及财高管应该在战略角度高瞻远瞩提前部署企应对营改增策略,在全行内忧外患期间能“驾横海之大航,领集团于无忧”。
为了让更多的建安房地产企深入了解新“营改增”收政策,解析其对建筑施工、房地产企的影响,帮助各建安房地产企财总监、理解其重点、难点,全面掌握下企间财争议及解决途径,化解务稽查风险,全面有效降低企务风险,继而能确保集团各相关部门理解集团营改增策略,准确执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营改增转型方案与筹划,为此,特举办“2015年房地产、建筑“营改增”过渡期准备及纳管理策略应对实战研讨会”。
【课程收益】
1、如您是房地产企人,您可以:
理解如何在战略角度看待房地产企营改增;
认识自上而下全集团一致行动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性。
2、如您是财总监,,您可以:
领略房地产营改增政策,探索营改增应对措施;
分析本企财管理现状,理解如何建立完善营改增内控制度;
初步学会正确降低本企收负担的方法。
【课程对象】
房地产、建筑企董事长、总、总会计师、财务官、财务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务总监、务、经营、预算、审计及合同等部门人员。
【讲师简介】
樊老师:中房商学院顾问。
房地产、建筑行收筹划家、网特约研究员、“网”房地产项目总监,务报撰稿人,天和(智库)经济研究所家委员会委员,民主同盟盟员。从事建筑、房地产及相关行的财工作,担任多家房地产企务顾问,通晓建筑、房地产财法规政策。在《务报》《河北务》《海峡财经导报》《北京房地产》等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编著有《房地产开发企纳实务与风险防范》、《营改增新政策解析》等。
【课程大纲】
部分:房地产、建筑营改增政策走向及应对策略
一、思考:为嘛要营改增?建筑、房地产增营之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樊英友汇问题:请问房地产和园林公司签订绿化施工合同,园林公司有苗木地生产,既涉及工程劳务又涉及货物销售,但签订合同分别注明苗木销售总价金额,开具苗木货物发,涉及工程劳务的开具建安发总价,这样行吗?请老师帮着解答。
二、思考:营改增试点的步伐--我们什么时间营改增?2015年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
三、思考:建筑核算的范围是什么?
四、思考:建筑营改增的本政策是什么?
1.《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人提供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条例》第五条第三项:纳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额。
五、思考:建筑企施工主体与纳主体一致否?
1.什么是转包?
2.什么是违法分包?
3.什么算借用资?
4.什么是劳务分包?
5.什么是内部承包?
六、思考:建筑新老项目如何过渡?如何计算?
1.在执行过程中的合同如何过渡?
2.已预收工程款并预交营的项目如何过渡?
3.决算滞后造成的收入滞后(成本已发生)如何过渡?
4.营改增政策过渡问题--如何确定新老项目?
七、思考:营改增后挂靠会怎样?
1.必须申请认定一般纳人的涉风险
2.挂靠经营大部分成本进项额难扣除
3.虚开发行为的罪与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的,即构成虚开发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务情况不符的发;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务情况不符的发;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务情况不符的发;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务情况不符的发。
八、思考:营改增过渡阶段账务如何调整?
九、思考:房地产、建筑营改增面对的若干问题及猜想有无道理?
1.通过率设置和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总体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的行而言,由于向试点纳人购买应服务的进项额可以得到抵扣,负也将相应下降。
2.减不一定实现在营改增的企,但是对于下游购买服务劳务的企,是负担下降的,所以会引来一轮新的价格调整,分享其中利益
3.营改增后房地产、建筑施工销售收入可以分解吗?
4.营改增后房地产企、建筑施工企纳地是哪里?
5.销售款、工程款之外收取的利息、违约金、奖励款项怎么办?
6.施工方逾期交付工程,支付利息、退款、违约金,如何处理?
7.客户逾期付款,向其收取的利息或违约金,如何处理?
8.在进行工程在建预收款,收齐款项并缴纳后,该工程所发生的后续进项如何抵扣(在没有后续销项的情况下)?
9.销售有房子的公司是否缴纳?
10.以土地使用权、商品房投资设立新公司是否缴纳?
11.销售地下础设施形成的车位、车库是否缴纳?
12.二手房转让如何缴纳?
13.投资商铺、写字楼用来出租会遭遇什么障碍?
14.自建办公楼使用可否抵扣进项额?
十、房地产、建筑营改增后材料采购还要不要货比三家?
十一、房地产、建筑企招投标预算造价营改增后如何改变?
十二、现行有效的率及征收率有多少?
十三、既然营改增,什么可以抵扣进项额呢?
1.猜想1:成本都能取得进项额发?
2.猜想2:商品混凝土等材料增加负
3.猜想3:建筑劳务费增加负
4.猜想4:转包或分包给个人取得发能否扣除
5.猜想5:材料都可以抵扣17%?
6.猜想6:发的收集和认容易吗?
7.猜想7:“甲供材料”谁来采购?
8.思考:企发生的经营务费、工作服、劳保用品进项发可否抵扣
9.思考:房地产、建筑企是否要设立库存,设立材料收发台账?
10.账面固定资产所含如何处理?
11.代开的发抵扣多少?
十四、营改增后注意防范发风险
1.要提高防范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问题
2.要择选取购货对象
3.对供货单位应当做必要的考察
4.要尽通过账户支付货款
5.要求开方提供有关资料,落实内容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6.对有疑点的发,要及时向务机关求助、查
十五、思考:房地产有哪些属进项额?
十六、思考:营改增后不得抵扣进项额的有哪些情形?
第二部分:新收政策难点要点解析
一、房地产企开发回迁安置房如何计征营?
二、招拍挂取得出让土地为什么缴纳耕地占用?可否一年后缴纳土地使用?
三、房地产企汇算清缴如何确定计成本对象
四、小微企免征和营后如何会计核算处理?
五、小型微利企如何享受企所得收惠?
六、买空卖空属于虚开发吗?
七、虚开发可否抵扣进项额?
八、股权转让个人所得有何新变化?
九、合作建房土地清算的两种形式
十、建筑异地施工个人所得遭遇核定怎么办?
第三部分:新房地产企、建安企所得汇算清缴报表填报应用
一、取消进户,是务管理防松了吗?大数据环境下我们要提供哪些信息?
二、新企所得申报表有哪些新变化?我们真要填报41张报表吗?
三、企所得申报表有多少种?核定征收企如何填报?
四、纳申报表础信息会“泄露”什么秘密?对外投资涉及到哪些会差异?股权转让个人所得政策有无新变化?
五、年度纳申报表填报有无先后顺序?没有相关务是否可以不填报?
六、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的填报注意哪些事项?确认收入收与会计存在哪些差异?期间费用会“泄露”哪些信息?
七、纳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报注意哪些事项?视同销售如何填报?房地产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如何填报?政府补贴收入如何填报?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收等惠政策的通知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信息?风险何在?
八、居民企撤回投资时企所得如何缴纳?
九、企重组的两个新文件给我们带来什么亮点?对于2014年度汇算清缴有无关系?
十、跨期费用如何解决?队据能否扣除?
十一、新的折旧政策如何运用?新增会差异如何解决?
十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纳如何填报?务机关查增的应纳所得额可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十三、涉及以前年度纳调整事项如何处理?
【费用说明】
【主办单位】中房商学院
【培训时间】2015年6月6-7日 郑州
【培训费用】人民币3600元/人 包含:讲师费、场地费、茶歇、现场咨询费等;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员卡消费,等比例扣除)
【联 系 人】齐老师18810861546 010-51146322
【电子邮箱】1225092981@
【官方网址】中房商学院
中房商学院是房地产智高端。以“唯有实战,方有实效”的服务理念,服务4000多家房企,培养6万多名房地产精英。务包括:房地产培训、房地产内训、房地产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房地产考察、房地产策划师、房地产MBA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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