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1024商务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首页 新闻资讯 产品大全 企业 求购 品牌
企业 动态 用户在搜:盖板模具 礼堂椅 常熟车床 二手压路机 电动执行器 武汉复合板 光固化树脂 过热蒸汽发生器 义乌饰品 吊篮,懒人椅 洛阳压路机 配电网一体化测控终端 有线电视可变均衡器 
当前位置:首页 > 产品大全 > 五金 > 其他五金、工具 > 碳钢分集水器厂家 更新时间:2018-07-28

碳钢分集水器厂家

碳钢分集水器厂家
供应商 上海宿新阀门有限公司 商 铺
认证普通会员
报价1600
型号SXFJ
品牌宿新
产能9999
起订1台
交货期3天
所在地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翔黄公路301弄6号
联系电话021-60517829
手机号13918345268
联系人康凯扬 联系时请一定说明在1024商务网看到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纠正以上所有信息>>

产品详情

碳钢分集水器碳钢分集水器价格,碳钢分集水器厂家,上海宿新阀门有限公司生产,欢迎社会各界前来考察。

分集水器产品介绍】
分集水器由筒体、封头、接管及附件(补强圈、法兰)组成。分水器是将一路进水通过一个容器分为几路输出的设备,而集水器则是将多路进水通过一个容器一路输出的设备
分集水器主要材料选用】
1、筒体:当分集水器的设计压力小于等于1.6MPa时选用Q235B(本标准所列数据按Q235B计算);当制造设计压力大于1.6MPa并小于2.5MPa时,筒体材料选用20R或16MnR.。当使用无缝钢管作筒体材料时选用20号钢,可选用性能更异的材料。
2、封头:按《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JB/T4746选用。其壁厚与筒体相同,材要求与筒体相同或相配。
3、法兰:法兰应与工程选用阀门法兰相配,可按《钢制管法兰》选取。
分集水器制造要求】
1、在筒体上开孔的开孔直径应小于筒**径的0.5倍;保温后的管间净距宜大于等于100mm。
2、筒体直径为1000mm时根据工程需要可开设人孔,接管开孔处需要进行补强。
3、所有焊接工作必须由持相应等级**的焊工进行
4、组焊完成后应以分集水器设计压力的1.25倍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排除内部积水,吹干水渍,对法兰进行临时封堵,防止杂物进入。制造完毕除锈后,外表面涂刷防锈漆两遍。
分集水器安装要求】
1、分集水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由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检查2、其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包括焊缝无损探伤检验报告、强度试验记录等),并对其进行外观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3、支架安装高度和基础形式由工程设计人员决定,支架高度不得大于1000mm,支架分为槽钢、鞍式等,支架安装前应进行防锈处理,刷防锈漆两道,外刷面漆。

上一条产品:OLFLEX CLASSIC 400 P LAPP耐油电缆    下一条产品:脱硫衬胶管道和田电厂直供
该会员还发布了以下产品:(查看更多)
上海直通蓝式过滤器
上海直通蓝式过滤器
上海供应SRT型过滤器
上海供应SRT型过滤器
上海供应CNF内磁水处理器
上海供应CNF内磁水处理器
上海供应DC型电子除垢器
上海供应DC型电子除垢器
关于上海宿新阀门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主营:汽水分离器|不锈钢汽水分离器|旋风式汽水分离器|挡板式汽水分离器|离心式汽水分离器
上海宿新阀门有限公司销售主要产品有 : 电子水处理器、汽水分离器、旁流水处理器、挡板式汽水分离器、旋风式汽水分离器、微晶旁流水处理器、疏水自动加压器、球阀、蝶阀、截止阀、闸阀、止回阀、柱塞阀、调节阀、过滤器、隔膜阀、旋塞阀、针型阀、排气阀、排泥阀、疏水阀、呼吸阀、阻火器、平衡阀、管夹阀、放料阀、气动阀门、电动阀门、食品用阀门系列、...
小提示:
1、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1024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提醒大家小心警惕,慎防网上欺诈!
2、【碳钢分集水器厂家】 并非你需要的产品?你也可以看看以下关于其他五金、工具的其他产品或者直接发布求购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搜索: 长春有集水器和分水器厂家吗   地暖集水器和分水器厂家   集水器与分水器厂家   分水器集水器集水器   分水器集水器碳钢集水   地暖集水器分水器厂家   分水器、集水器四川厂家   分水器集水器加工厂家   分水器集水器厂家   集水器   厂家分集水器   JFQ集水放水器厂家   集水器放水器   石家庄分集水器专业厂家   空调分集水器厂家   分水器集水器  
相关产品分类: 防爆工具  
相关公司分类: 锯公司   轴承公司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使用手册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友情链接 - 删除或修改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站信息由会员自主添加,如涉及隐私等,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侵权违规等问题请发邮件至XXX#qq.com(#用@代替)或在线留言联系删除。
版权所有 1024商务网 浙ICP备12020213号-1 客服QQ: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