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单相电能表安装与使用
1、单相预付费电能表在出厂时经检验合格,并加封铅印,要安装使用,如无铅封或贮存过久,应请有关部门重新校验加封,方可安装使用。
2、单相预付费电能表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安装电表的底板应固定在坚固耐火,不易振动的墙上,电表高度约1.8m左右。
3、按线路图接线,拧紧接线螺钉,并紧固端钮盒内连接板。
4、经互感器接入式电表其示数须乘以变比后,才是实际电能数。
5、一表一卡:用户持有的IC卡不能互换,遗失时应到供电部门(售电处)补购一张。
6、购电准备:购电前,用户须将IC卡插入卡座,便于将表内送回计算机数据库。
7、购电方式:售电时,将IC卡插入IC卡读写器,同时操作计算机,将用户编号、预购电、报*电、限容方式及限容功率等加密写入IC卡。
8、电卡使用:将购电卡插入卡座内,如是有效购电卡,则电表自动将数据读入表内,LCD表显示屏依次显示:购电、总购电、电表次数、报*电、赊欠限、限容功率。拔卡请妥善保存。
9、运行显示:电表运行过程中,轮流显示表内剩余电、总用电。
10、超容报*:电表运行过程中,如果“报*指示灯”闪烁显示,则*告用户已超容用电。如该电表被设置为超容断电限容方式,则超容用电30秒后,将拉闸3分钟,并显示(180秒)恢复供电时间;如用户插卡响应可立即恢复供电。
11、囤积限:如果购电 剩余电>囤积限(1000kWh),则购电不读入,显示器显示“剩余限”提示,卡内电仍有效。
12、预*提醒:当表内剩余电小于“报*电”的2倍时,“报*指示灯”将闪烁(间隔为1秒)显示提醒用户购电,此时如用户插卡响应,“报*指示灯”闪烁间隔变为2秒,可以避免断电*告。
13、断电*告:如在预*提醒时用户未插卡响应,则当剩余电为用户约定的报*电(或本次购电的10%)时,电表拉闸断电*告,显示“拉闸”提示符,此时将IC卡在卡座上插即恢复供电。如果拉闸后找不到本表IC卡,可借用邻居IC卡插入,以恢复供电。
14、购电提醒:当表内剩余电小于“报*电”时,“报*指示灯”将常亮提醒。
15、故障申报:剩余电显示为零或负值时,显示“拉闸”提示符,如电表仍继续运行,用户应立即购电,并主动向供电部门反映情况。
预付费单相电能表保证期限
电表自出厂日期起18个月内,如遵守本说明书规定要求,并在制造厂铅封完整的情况下,发现电表不技术要求时,制造厂给于免费修理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