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实体店的经营遭到了严重冲击,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1、网上购物使实体店的消费人群大流失,销严重下滑;2、各大团购把商品价格一压再压,实体店利润越来越薄;3、同行竞争越来越大,好坏难辨,好商品难有好销。这三座大山把实体店压得难以喘息,生意越发难做。
为了摆脱这些压力,在各县区有计划地精选部分互不竞争的商家,进行“好商家”组合,实现报团取暖,通过“小组合、大联盟”有效手段来构建互利共存的坚实堡垒。“好商家”的组合不但能快速扩大消费群,而且能长久锁定消费群,从而快速地实现每个“好商家”的利益大化。
按照“好商家”组合要求,在每个县区精选出互不竞争的各类商家,各类商家按照低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规定的联合会员(统称“好会员”)数,能快速实现每个县区有30000名以上的有效会员共享,并且能积极地去本地 “好商家”消费;再者,每个县区只有一个“好商家”组合,2856个“好商家”组合构成一个庞大的“好商家”联盟,实现上亿“好会员”的资源共享。
会员不仅可以享受各地每个“好商家”的会员惠政策,更吸引他们的是,凭借“好会员”在各行各消费获得的总积分,按规定每月可以分得社会福利机构发放的孝老分红或养老分红。因为分红的多少和总积分有关,所以从获得分红开始,会员会越来越依赖“好商家”,不会轻易离开这个消费圈,并增加消费兴趣,坚持在“好商家”消费,以达到自身在正常消费的过程中解决孝老和自我养老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好商家”组合牢牢地锁定了的共享会员。(会员如何参与积分分红和养老,可参阅其他相关资料)。
据调查表明,消费者平均每月消费场所为17处,假设每月消费1000元,平均每次消费额为60元约占6%,则其他的消费额均与本商家无关,而加入“好商家”组合后,共享后的会员在其他16处的消费,本商家均可获得让利部分8%的收益。具体如下:商家将会员共享后,每个会员每月可为本商家带来4元的收入: 1000元/人/月×5%×8%=4元/人/月(假设给系统服务平台平均让利为5%)
假如商家原有会员500人共享后,则一年能额外挣取:500×4×12=24000元
(商家原有会员500人,每次消费60元,每次让利5%,商家每年的额外收益比付出的费用多:24000-500×60×5%×12月=6000元。)结论:商家贡献会员实际上是赚钱的。 2.商家经营收益
假设商家原有会员500人,每月每人平均消费60元,获得毛利是25%。加入“好商家”组合后,本县区共享会员30000人(没计算其他县区和后期增加的会员),假设只有10%的会员每月每人来该店消费(60元),获得的利益让给系统服务平台5%,商家获得20%利益,商家的年收如下:A:未加入“好商家”组合前,原会员平均每人每月消费,获得如下利益:500人×60元×25%×12月=90000元/年B:加入“好商家”组合后,10%的好会员来消费,即获得如下利益:30000人×10%×60元×20%×12月=432000元/年收入增加到原来的4.8倍。
3.推广会员收益
随着获得孝老分红和养老分红的会员人数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后期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上门办理会员卡,假设一个“好商家”办理10张会员卡,三年名下会员可增加10000名,该商家此后的年收益(获得会员在消费返利的8%收益)为:10000人×1000元/人/月×5%×8%×12月=480000元/年注:以上收益为商家的终身收益,即使商家后来不营,老板仍然可以享受每年48万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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