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点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涂装行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按要求开展LDAR工作。石化企按行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2.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紧紧围绕这个规定而设置。
本标准从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企厂区及周边污染监控提出了详细的具体的要求,同时对监测方法也进行了规定,具体要求及规定详见标准。
3.土壤中VOCs含调查
必须选用用的土壤取样设备比如Gl50土壤取样钻机,它的双套管设计,不需要加水,不需要回钻,可以直接取上无扰动土壤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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