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执照年检年检时间到了当年设立登记的企,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2012年12月31号之前注册的公司都要年检。一、年检,企所得清算 需要材料:1.营执照: 正本 副本 原件 2.公章 3.法人章 4.法人身份复印件5.营执照: 副本 复印件 往后托的企年检不通过 我们不负责每年3--5% 不通过率二、检的时限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应于6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有些企在6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如果企无正当理由在6月15 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登记主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执照。三、对未参加年检企的处理:1、对在6月15日后,6月30日前申报年检的内资企如没有正当理由说明迟误年检的,将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后,补办年检手续。2、对6月30日前未申报年检的内资企和5月30日前未申报 年检的外商投资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发布公告,限期在30日内补办年检。对申请补检的公司,将视情况,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后,补办年检手续;对申请补检的非公司企法人,将处以非法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后,补办年检手续;对申请补检的分公司、非法人营单位比照对公司、非公司企法人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理后,办理补检手续。3、对在限期内仍未申报年检的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按照登记管辖权限,依法吊销企的营执照。当年设立登记的企,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节假日也可来电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手机:13917046749 座机:021-61992422传真:32506135Q Q :952050210网址:zhucejiacheng快递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2318号1503 李会计收 :021-61728674欢迎各位投资创者来电咨询~!我们将给您及满意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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