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比例不低于6%;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在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数、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高新技术企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杭州普华有限公司为企申报高新企,成功率高,效率快, 欢迎来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