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在我国广大城镇,有“耍龙灯”的习惯。 舞龙灯
“耍龙灯”也叫“舞龙”,又称“龙灯舞”,是于我国的一种民间舞蹈。 我国古代人民为寄托美好愿望而创造了龙的形象。相传,古人把龙、凤、麒麟、龟称为四灵。造型美,绚丽多彩,线条刚柔相济。在历史条河中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早在商殷时代,铜器和骨刻上有龙形图案;周代铜器的龙纹已渐趋完整。“耍龙灯”在汉代民间已相当普遍了。唐、宋时期的“社火”、“舞队”表演中,“耍龙灯”已是常见的表演形式。宋代吴自牧著的《梦梁录》中记载:南宋行都临安(今杭州)“元宵之夜……草缚成龙,用青幕遮草上,密置灯烛万盏,望之蜿蜒如双龙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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