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色 | 黄色 | 附着力 | 其他 | | 尺寸 | 其他 | 适用地方 | 其他 | | 材 | PVC | 款式 | 带吸盘 | | 产地 | 其他 | | 其他 |
该标志是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统一式样采用防 水、防晒材料制成,并且配有吸盘方便安装在后窗,使 其他车辆驾驶人看到此标志,以取得其他车辆驾驶人, 行人以及交*的理解与关照,防止交通事故。 提示:吸附的时候在玻璃上沾上一点水效果会更好 【尺寸】长约18cm,宽约15cm 【固定】吸盘固定 注明:如果吸盘在运输过程中压的变形出现吸不住的情况,拿下吸盘放在热水里面泡一会,吸盘可以恢复原状了,包装我们会认真的包装,运输过程中可能会使实习贴有些许折痕,这是在所难免的。
【商品描述】 1、本品可以起到*示防追尾的作用。 2、绿环保产品,无、无害、无辐射,安全可靠,无需电源,无伤车身。 3、使用方便,直接吸在玻璃上即可,可反复使用,可随时摘下吸上。
【商品使用】 1、吸吸盘的位置玻璃需要擦干净。 2、吸住玻璃时,需要用力把吸盘按平坦为止,以增强吸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炸物品、易燃易化学物品、剧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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